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不要與學生談政治?


文/黃逸恆
本文刊於2009年02月23日 澳門日報E06文化教思版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早前公佈一項研究結果,指出澳門人的政治參與感偏低。無獨有偶,筆者早前亦參與了一項有關澳門學生政治態度的研究,在參與分析資料的過程中發現了不少值得深思的問題,由於數據並未正式公佈,因此不便就研究結果多作論述,但仍希望借本欄,就學生的「政治態度」等議題作一討論。
  我們一再強調,鄉土教育的最終目的,是期望藉著學習鄉土知識、討論鄉土議題,從而使學生更加關心澳門,進而提升對澳門的歸屬感與責任感,成為一個愛鄉土愛祖國的合格公民。
  首先,所謂鄉土知識即包括本地區的歷史、文代、環境與社會等要素,一般可通過學習過程而習得,其核心在於使學生掌握知識。其次,教師通過鄉土社會議題,與學生進行互動討論,則在於發展學生深層次的價值和態度。我們期望學生能成為一個愛鄉土愛祖國的合格公民,就課程的角度而言,則需要上述兩者的有機結合,其中尤以發展學生價值態度至關重要。在眾多的價值態度中,即包括公民素養的重要組成-「政治態度」。
  一般而言,政治態度可包括學生的民主態度、公民責任感、政治功效感及政治信任感等四個層面。當中,所謂的民主態度,是指對民主體制的認同、民主價值、政黨政治和自由及平等權的保障等,是一種對民主政治之施行原則和實踐的認知、情感與行為的趨向。而公民責任感,簡單而言就是公民參與民主政治的責任感,即人民是否視參與政治為一種義務,如投票參與及公民權利與義務等。上述的政治功效感,意指個人是否有能力採取行動,來影響政府政策的一種自信心,如在公共空間討論政策、參與遊行集會表達訴求等。而政治信任感,則是指對政府決策、政治結構和規範的信任態度,如相信政府是為人民謀福祉等的信心。
  回頭再看目前澳門的教育現況,比對上述有關政治態度內涵的發展似乎並不足夠,而較多的集中認識政府的組織與制度。如立法會的組成與產生、政府架構以及基本法和相關的法律的規範與保障等。我們甚少看到課堂上有與學生討論政府政策是否合理、立法會的組成是否合乎民主的原則、基本法是否仍有不足之處等較具爭議性的課堂討論。如果學生缺乏了對政治的深層次討論與思考而只流於表面的認知,就難以實現對本地在真正的意義上的歸屬感與責任感,更談不上成為一個愛鄉土愛祖國的合格公民。
  踏入澳門回歸祖國十年,我們即將迎來三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包括行政長官選委會、第三任行政長官以及立法會選舉。我們的學生是否已具備相關的政治態度和民主素養;我們的學生未來是否真正有能力當家作主,都是我們必須關注的問題,也是學校實施公民教育的責任,更是我們作為老師的責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