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如何保障優先發展敎育?

圖片說明:http://elev8.com/files/2011/01/priority-post-it.jpg
文/林發欽
本文刊於2011年02月21日澳門日報F06 文化教思版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銳意發展敎育,公共敎育支出逐年增加,政府對敎育的宏觀規劃和管理漸見成效,敎育也漸見現代化和專業化。踏入回歸第二個十年之際,當局推出《非高等敎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諮詢稿》,滿懷希冀謀劃未來十年的敎育發展。諮詢文本首先強調基本政策方向是“優先發展敎育”,詳細寫明“將優先發展敎育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在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規劃中優先安排敎育的發展,在政府財政預算中優先保障敎育投入。”澳門社會發展、居民福祉繫於敎育,“優先發展敎育”應是全民共識,政府將之定為基本施政方向,確實目標明確,誠意可嘉。
     只是,定了方向,立了目標,投了誠意,還得有相關的措施。也就是說,政府應該如何保障優先發展敎育?
      在澳門以私校為主體的敎育格局中,政府除依法加強對敎育的宏觀規劃、管理和監督外,還得從以下兩方面體現其“優先發展敎育”的決心:
      第一,公共財政優先保障敎育投入。世界敎育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儘管成功的經驗各有差異,但敎育經費投入充足卻是一個共通點。諮詢文本提出:“在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中,確保非高等敎育財政投入具一定的增長速度。將非高等敎育的開支在政府公共總開支中所佔的比例提高到理想水平。”這種說法有承擔,但卻缺乏氣魄和勇氣,“一定的增長速度”和“理想水平”實在太虛了,旣沒有細則目標,也沒有檢驗標準,說與不說沒有兩樣。
      同樣是規劃文件,中國的《國家中長期敎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就目標明確,滿懷信心和勇氣地提出:“提高國家財政性敎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値的比例,2012年達到4%。”如果澳門不希望敎育經費與GDP掛鈎,則可以從公共支出方面考慮,例如規定“到2020年非高等敎育公共財政支出佔總公共財政支出達16%。”當然,百分比是多少,可以讓社會公開討論,但總得有個具體可見的目標前景。
      第二,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敎育需要。公共資源多種多樣,對澳門來說,最缺的共公資源就是土地。莫說中小學校,就是大學,除了科大和未來的澳大,澳門現行很多學校的校園面積和環境尙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直至今天,澳門仍有不少孩子在“看不見天空”的校園裡一讀就是六年,甚至更長時間,沒有藍天的童年該多可惜!
      所以,未來十年,特區政府應從舊區重整和塡海新城的土地規劃中優先預留敎育用地,無論是批給現有的學校改善校園環境,還是批給新的團體開辦新式的學校都可以,總之就是增加“生均校園面積”。批出一幅豪宅用地,或能滿足數百個富裕家庭一生的生活,批出一幅校園土地,卻能延續數代人,甚至十數代人的敎育理想。這可不是胡說,君不見澳門現存的學校,動輒就有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校史,多少社會精英,鏡海兒女,代代相傳,原來就是來自一塊細小的校園土地。如果未來十年,我們能下決心大量批出敎育土地,商界或少了發財的機會,惟數十年以後回首今朝,歷史定會給今天的政府和官員一個最公正的評價。

文章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1-02/21/content_565882.htm

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師·範

圖片來源:http://s20.youmaker.com
文/黃逸恆
本文刊於2011年02月07日澳門日報E06 文化教思版

       出席《十年規劃》諮詢,講解會後的討論氣氛熱烈,席間有兩位校長分別提出意見:
      《十年規劃》期望至2020年,中學敎師必須有九成以上擁有師範學歷,甲、乙校長均認為應鼓勵敎師持續進修敎育碩士、博士學位,認為十年規劃僅就擁有師範學位提出目標,而非提升整體敎師的學歷水平有欠長遠。同時指出,是否應該以碩士、博士學位取代本科及學位後師範培訓的要求。
      對於我們是否可以規劃十年後提升擁有碩士或以上學歷敎師的比例,這點我當然不會反對,並且舉腳贊成。尤其參考全球敎師社會地位數一數二高的芬蘭,入職的敎師均要求碩士以上學歷,這對敎師行業的地位提升具有重要影響。
      但是,學士學位中具備師範學歷,當中包括學位後文憑的要求,個人認為(而且強烈地認為)有其必要性。
      首先,碩士或以上的學習都比較着重硏究,入讀者就敎育衆多範疇中選擇方向,進行文獻的硏讀,開展深入的硏究,這是敎育碩士課程的核心內容。以澳門大學敎育學院為例,即提供了“課程與敎學”、“敎育心理與諮商”、“敎育行政等專業”等碩士課程硏究方向,供敎師同仁深入硏修。
      我們所指的師範文憑,則包括重要元素如“課程與敎學論”、“學科敎學法”、“敎育學概論”、“學生輔導”等,皆並非簡單理解為升讀敎育碩、博學位即可取而代之的。因此,師範學歷是判斷敎師能否站上講壇而需要掌握和具備的基本能力。
      其次,我們認同擁有了學歷未必等於具備能力。因為,大多數敎師站上講壇,所採用的敎學方法、敎學材料、評核模式,甚至乎敎學風格等,絕大部分是在基礎敎育學習階段的過程中從資深的敎師身上獲得的,大學階段或學位後的學習,紙上談兵的有,沒有考慮現實情況的理想模式也確實存在。但我們不能不承認,學歷是目前最能被社會普遍認可的元素,更何況,我們大力倡議社會必須認受敎師是一份“專業”的同時,如果連我們也否定了這個普遍被認受的“專業認證制度”,我們還可以憑甚麼去讓別人去認同我們的工作是一份專業?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話又說回來,沒有師範學歷就不專業嗎?敎學就不稱職嗎?
     答案當然“不是!”恩師黃勵知就是一位不具備師範學歷的老師,大學任敎化學工程的她,甚至不具備地理敎師專科專敎的基本條件。但是,當年六十歲的她憑着對敎育的熱誠和無私的奉獻,讓她成為不知多少人的啟蒙者。因為,敎育工作除了講求專業知識以外,更重要的,是你是否具備一顆育人的心!
      專業知識與敎育熱誠,二者皆應給予同樣的重視。只有專業知識而缺乏育人熱誠,只敎不育,則充其量只能算是培訓而非敎育。所謂的“學為人師,行為世範”,兩者因此不能偏廢,因為我們明瞭,學校並非培訓機構,而是一個以生命影響生命的地方。

 (十年規劃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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