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哥本哈根會議(二)

文/黃逸恆 本文刊於2009年12月28日澳門日報E07文化教思版

與人類未來地球生態、經濟和社會發展攸關的哥本哈根會議(COP15),雲集192個國家和地區元首,就世界氣候問題進行討論並訂立目標框架。本文寫作之日會議並未結束,但可以預期會前所訂立的目標,各國未必會容易達成共識。
從2000年至今,本澳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增長約在4%的水平,03年後博彩業急速發展,企業用電與汽車增長使排放量不斷增加,減排目標距離我們越來越遠,澳門於2012年前似乎難以達成《京都議定書》的目標。因此,藉着是次哥本哈根會議達成的新共識,澳門應積極並盡快落實措施,履行當年我們主動爭取的減排責任。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這個似乎沒有爭議的口號,無論你去詢問學生、打工仔、小資、白領、老闆抑或國際博企,絕對沒有人會反對。但當要求學生和打工仔以步行取代乘公交的上班上學習慣,要求小資、白領出國旅遊參與碳補償計劃,要求企業老闆眞金白銀交出污水自付費,要求國際博企將如北極般的室溫降低,無不“牙痛咁聲”大呼不可能!
人類文明進步、科技發展和經濟增長,使我們習慣了舒適和方便,卻犧牲了自然的生態平衡。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制訂法律和政策作出“規定”,並從敎育着手,敎育學生綠色與低碳的生活態度,使之進一步成為社會公民的“自願”行為。
政策方面,盡快制定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應及早制定低碳經濟政策,設立環境基金支援綠化和環境敎育的開展,要求高排放的企業按收益比例支出排放稅注入基金;參照國際城市的目標,訂立電力公司採用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比例的具體日程(紐約2013年增至25%、巴黎2020年20%、上海2020年16%);規管機動車輛的數量和二氧化碳的排放;規劃植樹造林的目標,增加澳門綠地綠量比例;利用環境基金支援鼓勵大廈天台的綠化等。
敎育方面,倡導校園生活的綠色、低碳,以潛在課程的形式潛移默化為師生的生活態度;檢視並豐富正式課程中氣候敎育的比例,各學科可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角度將氣候議題融入學科課程與敎學,讓學生獲得相關的知識、能力和態度。需要敎什麼?丹麥方面提供我們一個可供參考的框架:
為了迎接哥本哈根會議的召開,丹麥敎育部要求學校在08至09年間加強氣候方面的敎育,所有敎學大綱都要增加與氣候相關的知識,並提出5項基本內容:(1)氣候的形成和影響其變化的因素;(2)怎麼控制全球變暖;(3)哪些技術或生產方式有利控制氣候變暖;(4)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技術與運用;(5)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方面的影響。

圖片來源:http://en.cop15.dk/files/images/2col_327px/ban_ki_moon_20091221-165347-6_w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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