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舊居

文/黃逸恆
本文刊於2010年02月22日澳門日報E07文化教思版
  小時候父母都要為口奔馳,而且工作時間長,沒時間帶孩子,兒時有一半時間在奶奶和外婆家度過。家中親戚甚多,單是堂表兄弟姊妹已近二十。每逢周日,大夥兒都會跑到外婆家中,大人們麻雀耍樂,小朋友們就在大宅前園、轎道嬉戲。大宅佔地四千多平方米,最高峰時曾有三百多住戶,不少住戶租齡達二三十年,因此彼此早已認識,每逢春節中秋等大時大節,庭園玩耍的小孩人數更足以組織數隊足球隊,熱鬧非常。
  大宅有井數口,大人們為了安全起見,傳出不少可怕故事唬嚇孩子,說大宅過去曾有不少妹仔投井自盡,深夜更有白衣女子從井口爬出,古井成了孩子們禁足之地。最可怕的,要數那檐下掛有“榮祿第”牌匾的樓房,聽說古樓有一入口可直通大宅花園,但小孩們從未涉足,只能從轎道旁圍牆頂上的琉璃花窗中窺視,卻見花園燈光昏暗,陰森恐怖。
  爸爸媽媽小時候就住在這裡,當時澳門百業待興,奶奶和婆婆兩家人各租大宅兩小板間陋室。奶奶一家七口,外婆一家九口老老少少連同其他幾伙人,全擠在那個稱作“日月光華”的樓房內,因此我父母各自的兄弟姊姊全都認識,爸爸和媽媽、小姨和姨丈等都是靑梅竹馬,後來生活條件改善了才逐漸遷出,最後剩下外婆和舅舅留下來獨租全層。到現在我仍然模糊記得,外婆靠在那個刻有“日月光華”牌子下面百葉窗前抽煙的樣子,和那塊我曾頭着地跌倒劃下凹痕的紅地磚,還有那兩檔在大宅門前兩旁的零食和理髮小店。
  那座曾留下兒時記憶的大宅,就是剛修復公開展示的鄭家大屋。公開參觀的第三天,和弟弟帶着爸媽回到大宅,看看那個他倆童年生活的地方。正好在門前碰到文化局的陳副局長。陳先生知道爸爸曾在大宅住過,忙向他打聽從前大宅情況,向他介紹局方修復的過程細節,並帶我們走進老父也從未踏足的樓層,最後更領我們到仍未能對外開放的部份,那個爸媽曾居住的樓房——日月光華,弄得他倆興高采烈,向我們如數家珍般訴說童年往事。
  參觀的當天,除了一些遊客外,還有不少如我爸媽般過去曾居住大宅的老住戶。可以想像,老人家回到他們曾度過數十年的地方,看到修復一新的大宅景象,回想當年的點點滴滴,是一件多麼令人高興的事情。幸好,大屋未有因為都市的急速發展而被拆去,畢竟大屋保存的不僅是一座歷史建築,而是一座曾有三百多戶人生活記憶的文化遺產。唯一可惜的是,現在的大宅似乎只剩下一副空殼,鄭觀應時期的文化內涵仍然有待豐富,三百多戶人的生活記憶卻逐漸流逝。大宅外觀的修復與人文內涵的保存,哪個才更迫切?

澳門文化局鄭家大屋網頁:http://www.wh.mo/mandarinhouse/

1 則留言:

客家人 提到...

古蹟的修復就像是一台手術, 為那殘缺的身軀進行絛補, 人文內涵然是古蹟的靈魂, 兩者相輔相承, 都極為重要!

古蹟缺乏保養修復, 終有一日會崩解毁滅, 其中的人文內涵亦必隨之而逝; 修復了古跡, 但無法保留內涵, 古蹟只剩軀殼, 像個蠟像. 這兩種情況都讓人遺憾...

在一些特定時空條件下, 人文內涵總可以再次凝聚醞釀, 最可怕卻像鄭家大屋現下狀況(成了博物館), 如易卜生所說的"to name is to destroy", 鄭家大屋的可能性因為要成為博物館而犠牲掉了, 這不止是遺憾, 簡直像是個咀咒一樣, 為這個地方徒添無盡的嗟嘆!

當然我們可以期望它有改變用途的一天, 但以我們權威無比的特區政府, 又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