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於2010年10月04日澳門日報D07文化教思版
敎育是一門專業,敎師是現代社會的專業人員。聯合國敎科文組織早在一九六六年的一次會議,就將敎學視為一種專業,認為“敎學具有專業服務、專業智慧、專業訓練等特徵,並應具有專業倫理要素。”這表明國際社會已就“敎師專業”達成共識。一般而言,敎師專業最少包括學科知識、敎育專業知識及敎學方法三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從更深層次來看,敎師專業還包括專業自主、專業倫理和專業成長三個維度,即敎師在敎學工作上不接受不恰當的外力干擾,敎師工作遵循一套具有社會認受性的倫理標準,敎師能對自身的工作進行反省、再學習和自我完善。
由此可見,敎育確實是一門專業。只是,澳門敎育的專業屬性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彰顯,敎師的專業地位得不到有效的確立。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較主要的是民間專業敎育團體長期以來缺乏政府支援和社會關懷,在號稱“社團社會”的澳門,卻面對生存的困境。
依我個人看,澳門的敎育團體可以粗略分成兩種類型:第一類是“敎育專業團體”,如中華敎育會、天主敎學校聯會、澳門公職敎育協會、澳門土生敎育協進會等,以界別或界別中的特定領域而存在;第二類是“專業敎育團體”,如澳門歷史敎育學會、澳門地理曁敎育硏究會、澳門中國語文學會等,以專業學科敎育的形式而存在。這兩類敎育團體中,顯然後者更受社會忽略,因為他們成立的宗旨主要不是為了維護敎育界別的利益,而為了推動所屬學科的專業地位和專業發展,其會員也往往局限於任敎所屬科目的敎師。
從敎師專業的角度出發,要確立敎師的專業屬性,除了上述第一類的“敎育專業團體”外,其實更需要第二類的“專業敎育團體”。現代社會強調專業分工和認證,尊重專業自主,推崇專業倫理,所以要敎育門類內的各個領域都得到適切的專業發展,就必須建立起不同學科的專業敎育團體。從課程發展與改革的角度出發,就更需要各種不同學科的本地敎育專業團體的參與和推動。
回歸以來,政府持續增加對敎育的投入,為澳門敎育帶來了新的景象。但與此同時,澳門敎育正面對敎育專業未能有效確立、敎育投入與產出不相稱、部分私校逐年滾存公共敎育經費等問題。我以為,上述三個問題不是孤立的,而是“結構性”的。特區政府未來在持續增加敎育資源的同時,需要考慮以何種方式投放;除了學校,敎育團體應該受到同等的重視,這與澳門傳統上的社團資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專業敎育團體是“大敎育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只有他們得到適切的發展,敎育專業、敎師專業才能得到確立,敎育改革才會事半功倍。
文稿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0-10/04/content_516149.htm
圖片來源:http://www.edweek.org/media/2009/11/17/teachandchalk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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