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提高教育品質(一)

文.黃逸恆


刊於2012年09月17日澳門日報E06文化教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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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鄰近地區以至世界各國,近年不約而同地因應其經濟、技術、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化和需要,推動不同形式和層面的教育改革,透過提出一系列的學校課程發展與改進措施作為推動的核心,藉以回應社會發展所面對的各種訴求。
 在本澳的《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中,將“提高教育品質”作為重要政策方向之一。回顧過去十多年澳門非高等教育的發展,政府逐年加大教育投入,使得非高等教育滿足了量的需求,同時在促進教育公平方面取得理想的成果。由此,提出在未來十年從量變推展至質變,在持續促進教育公平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整體的教育品質,滿足學生適性發展,從而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養。
 提高教育品質既成未來十年的重要政策方向,與之對應的學校課程改革,亦應以此作為核心目標。
 經過多次深入討論和諮詢的“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已晉立法階段,可以預期,未來政府與學校皆將據此開展相關的課改工作,提高教育品質則應作為課程改革各個環節的主旋律。因此,深入認識課程框架的內容及其背後所隱含的教育理念,有助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準確把握課改方向,從而作出相應的配合。
 
 以下,嘗試就“課框”的兩個方面提出思考。
 上載教青局網頁的“正規教育課程框架”文本和重點說明檔中,明確提到延長學年教育活動日數下限,同時適當減少每周授課時數。學校可在規範的範圍下,因應其特點和需要,自行安排每周的上課天數和具體的時數。其核心目的是讓學生有足夠時間消化當天所學的內容,拓展個人學習經驗,同時有更多時間參加餘暇活動,發展他們的潛能、興趣、愛好和專長;另一方面,亦讓教師有更充裕的時間及時為學生提供必要的輔導,以及進行課後反思、備課和參與教研活動,緩解教師和學生的壓力,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提升教與學的效能。
 據筆者從事學校教育多年的認知,各學習領域或科目的教師不時提出課時不足的問題。由此,“課程框架”規範了各學習領域或科目不同階段教學活動的總時間,並明確規範教學活動時間不包括段末或期末考試時間。目的是避免過多過密的考試,以及非必要的考前複習輔導,保障了基本的教學時間。
 相信專業教育工作者皆會認同,操練式的考前複習和單一的紙筆測驗考試,前者對學習品質的提升完全沒有幫助,後者則容易被窄化成只追求分數而忽略評核本身具有的積極功能。可見課程框架相關的規定有其欲推動之教育理念,課程框架的實施亦絕非單純的學校行政安排,當中涉及理念的更新和範式的轉移,因此需要各持分者深入認識和理解,才能共同邁向提高教育品質的理想目標。
 提出思考課框的另一方面,篇幅所限,下期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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