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教育投入與專業發展津貼

文.林發欽
刊於20131125日澳門日報F08教思版 


目前常規性的公共教育財政主要通過學校(免費教育津貼或學費津貼)、教師(專業發展津貼)和學生(書簿津貼和其它助學津貼)三個管道投放。當然,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名義上是發放給學生的,但實際上是由政府直接存入學生就讀學校的賬戶,是私校主要的經費來源。除常規性收入外,私立學校還可以根據發展計劃,向教育發展基金、澳門基金會、科學發展基金及其他公共機構申請各種專項資助。新學年,學校獲得的免費教育津貼或學費津貼和學生獲得的書簿津貼都有了提高,但教師的專業發展津貼卻沒有增加,公共教育財政投入的政策方向引人關注。

教師專業發展津貼前身為教師津貼,以具有師範本科文憑的中學教師為例,其教師津貼從1999/2000學年的1,980元,增至2012/2013學年的4,800元,約增加了1.5倍。當然,從2012/2013學年起,教師實行職級制度,4,800元為基數X,是第六級教師的津貼額,具備資歷的教師依次可獲得相應倍數的津貼額,最高級的一級教師津貼額為X1.8倍,即8,640元。

《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最初的諮詢文稿擬將教學人員的職級收入差額,包括政府發放的專業發展津貼和學校發放的薪酬,同樣定為1.8倍。後來由於有辦學團體和學校擔心學校財政無法負擔,相繼提出反對,政府作出修改,將學校的職級薪酬差額大幅縮減至1.3倍,為起表率作用,由政府發放的專業發展津貼職級差維持為1.8倍。這個諮詢和立法過程,顯見政府期望拉大教學人員的職級薪差,為教學人員的職業生涯創造更具前景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在《私框》規定不牟利私立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年度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的情況下,增加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理論上教學人員的薪酬必然得到相應的調升。但實際上,這種調升的薪酬幅度和受惠人員的廣度,卻會因應各校的人員結構、員工數量、教師的職級薪差、學校領導及中高層管理人員與教師之間的薪差等情況不同,落實到各所學校、各個職級教師的身上,差異之大是可以評估得到的。更何況,目前有約八成學校,教學人員的職級薪差只有1.3倍,比起專業發展津貼的1.8倍少得多,相應薪酬加幅也少得多。

簡單地說,要持續增加教學人員的薪酬待遇,調升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遠遠比不上調升專業發展津貼來得直接。旣然非高等教育的常規性支出主要用作教學人員的薪酬待遇,而政府的政策原意是根據教學人員的資歷給予最高1.8倍的薪差,現時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金額已對學校的日常營運有基本的保障,一些非經常性的開支又可以申請專項資助,所以,未來的公共教育財政的增長點應主要投放在專業發展津貼,而非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

這種共公教育財政投入的策略性轉變,不是要減少目前的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不影響學校的發展,而是通過未來公共教育投入增長的策略性傾斜,使教學人員更直接分享教育資源,更大限度地發揮公共財政對教育的宏觀導向作用。

圖片來源:http://edu.yc.nx.cn/news/nxxw/201206/W0201206083481901174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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