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不要與學生談政治(二)

文/黃逸恆
本文刊於2009年03月19日 澳門日報C11文化教思版

  前期筆者曾在本欄指出,目前學校課程比較忽略民主、政治等相關內容的學習,這將不利有效提升學生對澳門的歸屬感與責任,不利培養合格公民。  二月底,由教育暨青年局委託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進行的《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專項評鑑》報吿指出:“目前本澳中小學校品德與公民教育多以道德價值課題最多,中外文化類課程為次,最少則是政治、法律、經濟和社會類的課題。”
  與此同時,中華教育會教育科學研究組於3月19日在澳門大學一個社會學研討會上,發表針對高中生政治素養的調查,發現學生對公共事務的關心程度、民主價值觀、對政治參與的態度取向等幾項因素的得分偏低。一些如“自由權”、“多元政治”和“制衡權”等取向均傾向“消極態度”。某些因素比較回歸前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情況令人憂慮。  上述二項研究,印證了學校課程中民主政治內容的缺位,對學生民主素養的養成影響甚大。如果我們認同學生民主素養的高低將影響社會民主發展,那麼就有必要提出學校社會領域課程中的各個科目,都有必要加強針對社會議題內容的學習,課堂教學也要提倡師生間的互動討論,一起探討社會現象和問題,從而提升學生的社會參與,促進學生的民主素養。
  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教育,二十世紀初形成的社會重構主義(social reconstructionism)教育強調:“學校教育應擴及社會關懷,同時課程應着重探討實際的社會議題。”代表人物之一的Rugg更據此研發學校課本,並以美國當時各種社會問題為核心,編寫成《人類及其變遷中的社會》初中社會科教科書,受到相當的矚目和歡迎。而Rugg的教科書、教學及專業領導,都呈現出一個主要特質——社會批判精神。
  我比較認同Rugg的觀點,認同社會批判精神是發展學生民主素養的核心,而利用社會問題組織課程,也有利於課堂上師生的互動討論。可是不難發現,仍有不少意見認為學生年紀輕能力不足,而避免與其談論社會問題,更不應討論政治議題,這都不利學生批判精神的發展,更不利培養學生的民主素養。
  在澳門,青年人需要年滿十八歲才算是法律上的公民,才有資格行使他們的政治權利。可是,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公民權利並不代表能正確行使。也就是說,青少年在接受學校教育的十多年間,是形成公民的一個重要階段,如果我們沒有把握好在此期間對學生進行民主價值教育,而導致學生不了解政治權的意義與價值,後果將不堪設想。
  (上文有關社會重構主義教育的資料,參考自陳麗華主編:《社會重建課程的理念與實踐》,台北,五南出版社,2006。)

圖片來源:http://thosewerethedays.files.wordpress.com/2007/07/king4_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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