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於2010年11月29日澳門日報D07文化教思版
- 本欄十月四日《專業敎育團體缺乏支援》一文刋出,文友幸子於十月十八日發表《敎育專業社團組織的生存空間》予以回應,以為我是“呼籲政府關注專業人士的聲音,增加對敎育專業團體的投入”,因而建議“將敎育專業團體納入中華敎育會”,以解決“經費不足的問題”。不管出發點為何,幸子的關心引發了我更深層的思考。
- 其實我所指的“缺乏支援”,主要不是指活動經費,因為我們最缺的不是錢,而是政策支持和行政輔助。為甚麼呢? 過去我曾在本欄透露,老師們為辦好一些專業敎育活動,不但要出力,更要出錢,其實不是“訴苦”,而是要“分享”。那一點兒金錢本來就不値一提,只是,積極參與敎育專業活動的老師,往往是學校的骨幹老師,工作本來就很忙,課餘還要壓縮備課時間和犧牲照顧家庭的時間來參與策劃全澳性的敎育活動,這種“出錢出力”的敎育奉獻精神才是我要分享的。或許是表達不好,才予人“訴苦”和“討資源”的印象。特區政府近年財政收入相對豐裕,對專業敎育活動較為支持,舉辦活動一般都可以申請到經費。至於許多活動入不敷出,是基於一些內部共識:善用社會資源,不濫申請,同一活動盡可能只向一個部門申請等原則所造成的。當然,這有點“咎由自取”,在資助文化盛行的澳門,沒有多少人會堅持這些原則。但無論怎樣,我要說明的是,作為一個有一定社會認受性的專業敎育社團,在今天的澳門,最缺的不會是經費。
- 敎育社團最缺的,其實是政策支持和行政輔助。這些東西,不能完全用錢來解決。敎育社團從社會屬性角度看,是澳門衆多社會團體的一份子;但從專業角度看,卻是大敎育系統的組成部分。不同專業屬性的社團,應該得到相關範疇公共部門的政策支持和行政輔助,以促進專業自主和專業發展。檢視澳門的現況,靑年團體、體育團體、文化團體等都有一定的政策配套支持(當然有待完善),但敎育團體卻不見有哪些具體的支援措施。
- 具體來說,老師參與專業敎育社團的組織和活動,有沒有相關的鼓勵措施?參與培訓能與將來的晉升掛鈎,參與全澳性的敎育活動策劃和組織能否也計算在內?政府有沒有為敎育社團提供共用的聯絡點和辦公室?政府能不能透過資源整合為敎育社團提供共用的行政輔助人員,以減輕他們在文書往來和聯絡工作上的負擔?星期六、日和公衆假期,敎育社團要開會大會,能否較易地找到合適的公共場所?等等。
- 以上就是我所說的“支援”,社會應該把敎育社團看成敎育系統的組成部分,認識到敎育社團得以發展,敎育專業才得以成長。我要強調的是,我提出這些問題,不是要為自己參與的敎育社團“討資源”,而是指出現時澳門敎育領域所為人忽視的一個盲點。而且,這不是我一個人的認知,相信很多敎育界人士也有相同的體會。
- 最後,文友幸子建議“澳門中華敎育會轄下設立相關敎育專業的分會”,我認為是好事,可以促進敎育社團的多元發展,社會應該大力支持。至於能否“將敎育專業團體納入中華敎育會”,就不是我和幸子所能討論的了。因為,每個社團都有自己的宗旨、自主性和選擇權,外人不好置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