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私立學校通則》第二輪諮詢

文.林發欽
刊於20140317日澳門日報D08教思版
 
圖片來源:http://newhope.com.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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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靑局為落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相關規定,去年啟動《私立學校通則》的立法諮詢工作。第一輪諮詢以政策構思簡介的方式,已於同年四月完成,並在十月公佈諮詢總結報吿。在此基礎上,教靑局於今年三月以草案諮詢文本方式開展第二輪諮詢工作,諮詢期至四月廿九日屆滿。
    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以積極的態度參與教育事務,一方面加大教育投入,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一方面通過法律、法規、指引、基本學力要求和各種規範性文件,加強對教育的監督、導向和管理。《私立學校通則》關係到澳門私立學校的管理體制和教育的長遠發展,是繼《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和《私立學校教學人員職程框架》後,對澳門私校發展尤其重要的法律文件。
    《通則》雖然主要規範辦學實體、校董會、校長、人員編制、學校開辦、運作、管理、關閉、收費等重大事項,與學校高層人員直接相關,似乎與基層教職工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有關規定卻影響到廣大的教學人員、學生、家長和校友的福祉,關係到澳門教育的長遠健康發展。所以,《通則》應該受到教育界人士更多的關注。
    綜觀第二輪諮詢文本,教靑局在整合第一輪諮詢意見的基礎上作了一些調整,對於未能接受的意見也作了解釋性回應,不同持份者從中或會有不同的解讀。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尤其關注校董會的組成與職權、學校人員編制的準則、學生規章的訂定、對辦學實體與學校的監察和處罰制度等。
    以校董會為例,草案文本有些規定相當好,例如:校董會成員的職務支出不納入學校的開支內,校長由校董會委任並向校董會負責,辦學實體本人或其代表,及校董會主席不可擔任校長一職等。但有部分條款(例如對校董會的組成等)卻有欠清晰,甚至有迴避《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相關規定之嫌。
    《綱要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學校的管理應確保教學人員、學生、家長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參與。
    《綱要法》是澳門教育的基本大法,《私立學校通則》的精神和內容必須符合《綱要法》的相關規定。將來澳門各私立學校的校董會將不再是諮詢性質或榮譽性質的組織,而是具有委任校長、決定校政、審議賬目等的實際權限,是專業的教育管理機構,其成員在享有校董榮譽的同時,還得履行相應的義務和相當的法律責任。
    構建學校共同體,讓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和校友等持份者參與學校管理和決策,是全球教育發展的趨勢。是故,《私立學校通則》應貫徹《綱要法》的精神和內容,列明校董會應包括教職員工、家長和校友等當然代表,以保障多元參與。由於現時的諮詢草案沒有對校董會的人數設立上限,故相信即使加入相關代表,也不會影響辦學團體通過校董會落實對學校的管理。

    以上只是一個例子,《私立學校通則》的內容關乎每一所學校的發展,期待社會各界,尤其是前線教師提供諮詢意見。

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師生比與班師比

文.黃逸恆
刊於20140303日澳門日報D08教思版 
圖片來源:http://panoramaaz.com/educac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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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期提到特區成立以來,政府透過各類政策措施的推行,使各教育階段的班級規模向小班化的方向邁進。但十多年來,學生數目不斷減少,班級數目卻基本維持,服務的教師人數則不斷增加。目前,約有5,400多位專業教師分別在2,400個班中教育69,000多位學生。
    受上述政策措施推動,以小學及初中教育階段為例,每班學生人數分別從特區成立初期的平均45人一班,逐步減少至近年的平均每班30人左右。同時,小學及中學教育階段的師生比,亦從初期的分別1:301:23,逐步下降至近年的1:13左右。
    上述的教育數字,令筆者想起早年任教中學期間,學生人數最多的一個班有近60人。可以想像,那個時期的課堂並不容易開展一些有助學生進行協作學習的教學模式;小組學習受制於班級人數太多,效果並不理想。同時,亦由於小組學習需要更多的師生之間和學生之間的討論和互動,因此,大多數的老師只能傾向採用單向傳授的教學模式,老師在講壇上板書要點,同學在台下抄寫筆記;老師在講壇上講解內容,同學在台下理解學習。當然,單向傳授的教學模式有助學生直接地掌握學習內容,但卻忽略了不同學生建構知識過程的各種差異。
    另一方面,班級人數較多,亦不利老師在課堂上及時掌握不同學生的學習狀況,因此,頻繁的紙筆測驗和考試成為老師了解學生學習情況的唯一途徑。筆者當年最多曾任教13個班,單是一次的測驗,就要批改近800份的測驗卷,為了便於處理,很多時候都會避免設計太多需要學生分析、綜合等類型題目,於是,塡充、選擇這類較易處理的題型就成為每次測考的核心環節。亦由於此,在成績導向的背景下,無論教師的教還是學生的學,很容易走向偏重低層次的認知學習,從而出現注重所謂死記硬背的學習模式。
    目前的班級人數已為實現多元的教學及評價提供較理想的條件,事實上,包括小組學習、硏究性學習等的學習模式已逐漸在課堂教學中普及起來,多元的評核模式,關注高層次思維的評核方法亦開始受到學校重視和推動。
    除此以外,受惠於一系列的政策,尤其近年的優化班師比資助計劃,以及《私框》的頒佈實施,教師的任教節數亦持續減少。參照教靑局公佈的教育數字資料,澳門幼兒、小學和中學教育階段的班師比,分別從特區成立初期的1:1.31:1.51:1.9,逐步提高到近年的1:1.61:21:2.5
    班師比的提高,一定程度說明了教師任教節數的減少,教師因而有更多的時間參與各類的專業發展活動,以及開展更深入的校內教硏工作,這都有助提升教師隊伍的專業水平,以及教育品質的不斷提高。
    (教育數字和教育指標 ·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