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5日 星期一

世界遺產敎育

  刻下社會人士都認同,應向靑少年大力推廣澳門的世遺知識,但如何推廣,卻語焉不詳;即使有人能說出一兩個構思,如編寫故事書、設計敎學方案等,卻是紙上談兵的多,具體落實的少,落實得有成效的就更少。這是因為申報世遺成功,新的社會形勢已向我們提出了一項嶄新的敎育內容——“世界遺產敎育”。
  “世界遺產敎育”是一項有明確敎學目標、內容和方法的主題敎育,當中旣有全球視野下的世遺保育概念,也有細微瑣碎的鄕土知識,其課程設置、敎學資源整合、敎材編寫、活動設計、敎師知識結構轉型等都有待進一步硏究。
  要全面提高靑少年對澳門歷史城區的認識,決不是出版一兩本小書,搞一兩項熱鬧的活動,辦一兩次歡愉的實地考察,就能達到目的。社會敎育現況已清楚地向我們傳達出,世界遺產敎育應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固定性的敎育內容,我們可以有宣傳式的轟動性活動,但更要有平實的細節敎育;我們可以有閃電式的一次性大型活動,但更要有細水長流的課堂敎學。
  近年澳門雖然不斷有有識之士提倡加強靑少年對本土歷史與文化遺產的敎育,但就筆者寓目所及,尙未見有人將“世界遺產敎育”作為一個獨立且具有豐富內容的敎育概念提出來討論。世界遺產的保護涉及管理機制、法律、技術、資金、敎育、硏究等諸多領域,其中敎育是貫穿各環節的重要因素。因為對世界遺產的認知、保護、利用和傳播等,都要靠有理念、有知識、有技能的人去完成,也要仰賴對世界遺產有全面理解的社會大衆的參與和支持。
  而這一切,都得透過敎育來實現。可以說,“世界遺產敎育”是世界遺產保護最為重要的動力和條件,所以在“世遺”產生發展的過程中,“敎育”始終是個備受重視的議題。1972年誕生的《世界遺產公約》就強調“本公約的締約國應通過一切適當手段,特別是敎育和宣傳計劃,努力增強本國人民對本公約第一和第二條中確定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的讚賞和尊重”。
  後來公佈的《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公吿》也要求“以適當的方式將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學習列入學校的正式課程”。事實上,內地目前已把“世界遺產敎育”列為部分重點中學課程,更準備逐步在全國推廣,如北師大附屬實驗中學就已設置世界遺產敎育課程,並強調利用條件在各學科滲透世界遺產敎育、利用校園文化進行敎育。
  擁有世界文化遺產的澳門,要無愧世界與子孫後代,決不能使“世界遺產敎育”成為澳門又一項“空無課程”。


作者為澳門敎育硏究者 林發欽

本文刊於澳門日報1月15日副刊,文化教思專欄《鄉土教育》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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