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

地理教育國際憲章


文.黃逸恆/本文刊於2008年1月28日澳門日報 E7版鄉土教育專欄

  近年,通過社會各方面力量的推動,鄉土教育已得到了應有的重視。接下來,實務層面的學校也應適時作出相關的因應,致力使鄉土教育成為學校的正式課程。在學校開展鄉土教育,加強歷史、地理、語文等學科的本土性,可行的方式之一是在各學習階段以“獨立分配課時”或“融入各學習內容”的模式設置。但無論我們採納哪種模式,在規劃學校課程時,當中的軟件及硬件均需要作出配合支援,才能發揮最大的效能。
  以地理課程為例,由國際地理聯合會地理教育委員會(IGU-CGE)主席Hartwig Haubrich於1992年提出的《地理教育國際憲章》,為世界各地學校地理教育的課程規劃給予了清晰的指引。
有關師資問題,《憲章》提到:
  “地理教師必須是專業教師。教師是教育中最寳貴的資源,而地理教師,由於地理學的複雜,受過大學教育,並且接受到地理學專業教育訓練是必不可少的。”
  現時,本澳的地理教師大多已接受專門的地理學及教育學職前培訓,但由於大多畢業自中國內地或台灣地區的大專院校,課程內容並非針對澳門之教育需求,有關澳門本土之地理知識,並不能依賴職前培訓得到滿足。就此,相關之教育部門、師資培訓機構及民間教育團體應考慮以在職培訓的形式,展開相應之教師培訓。
  另外,有關課程設置,《憲章》提到:
  “地理學必須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地理學架起了溝通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橋樑,是一門跨學科的科學。將地理結合到歷史、社會或其他學科中,會導致課程安排中內容過多,而且將導致地理學內容的削弱。”
  目前,本澳的大多數學校並未跟隨鄰近地區,將中學的地理科及其相關的學科統整成一門綜合課程。但按照世界課程改革的發展趨勢,並受鄰近地區的影響特別是受教科書的影響,澳門中學的地理科很可能終會被統整成一門綜合學科。對此,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我是反對的,因為這將破壞地理學科的系統性,影響學生學習系統的地理知能。但是,我並不反對課程統整,甚至我認為,在本澳開展鄉土教育,以統整的模式將本澳歷史、地理及社會議題綜合為一門獨立的、議題為本的“鄉土社會科課程”更符合澳門現實環境。
  有關課時及教學設備,《憲章》提到:
  “地理學科必須有足夠的時間、一致性和教學物質設備。課程必須從小學高年級至中學結束都不間斷地學習。另外,同時利用傳統及新型教學手段讓學生學習,成為地理教學的基本準則。”
  針對鄉土課程,為了使學生掌握較系統及全面之鄉土知識,並留有足夠的時間讓教師開展如專題硏習等之學習模式,建議初中各學習階段每週增加至少一課節,開展綜合性強的“鄉土社會科課程”。同時,學校應考慮設立設備齊全之專門鄉土教學室,這不但能有效提高教學效能,同時亦可成為學生展示學習成果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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