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7日 星期一

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

文/林發欽
macaulam@hotmail.com
刊於2007年8月27日澳門日報E7版鄉土教育專欄 第十八期

  澳門是個東西文化薈萃之地,中葡兩國人民和其他各國人民經過四百多年的繁衍生息,共同生活,創造出澳門特有的文化景觀,生成澳門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鄉土教育重要的素材。
  2005年7月,澳門申遺成功後,社會日漸關注文化遺產的保存與推廣,從有形的澳門歷史城區到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成為澳門市民熱切關心的議題。2006年11月,澳門土生教育協進會、澳門土生協會等七個澳門土生葡人團體和學術機構,簽署合作協定,共同爭取將“土生語”申報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此七個團體同時關注到如何弘揚澳門土生美食的烹調方法及飮食文化,致力保存漸漸失傳的傳統土生菜式。這是澳門首次有民間組織自發發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和申報工作,反映澳門市民對自身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日漸增強。
  踏入2007年,澳門文化局發佈《保護文化遺產推進文明發展》的官方新聞公吿,以相當多的篇幅提到2007年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包括:“借助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力量,對廣東省首批78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本澳的情況進行調查。繼而開展對本澳所特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資料搜集和硏究工作,包括土生葡人在澳門歷史進程中所形成、創造和產生的。之後,再進一步硏究是否制訂出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的評定標準,以及相關的系列保護措施。”
  上述情況顯示,澳門民間和官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挖掘、整理、硏究和保護的工作已正式展開,未來幾年,保護與推廣本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勢將成為社會重要的文化現象,並從實質上提升澳門各種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有利於澳門文化事業的發展。
  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
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傳統手工藝。
  將來澳門或可制訂地區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再從中選出最優異者,或獨立,或與鄰近省區聯合向中央申報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進而爭取由國家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
  可以預見,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將成為重要的鄉土教育素材,如何將之有系統地整合到中小學課程中,是澳門鄉土教育又一項新的課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