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宜居的城市,人本的規劃

文/黃逸恆
本文刊於2010年08月23日澳門日報D07文化教思版

  一流的城市,未必擁有一流的城市規劃;但一流的城市規劃,往往能成就一流的城市。
  雜誌《Monocle》每年均依據安全、國際聯繫、日照、建築、承受力、環保、親近自然、城市設計、商業環境、有利於發展的積極政策和醫療服務等評審指標,選出年度最宜居城市(Most Live Able City)。本年度名列前茅的分別是慕尼克、哥本哈根及蘇黎世,亞洲城市則有東京與新加坡入選廿五名之內。
  甚麼是宜居城市?上述的評選指標應有一定的參考價値;同時,大部分指標與城市規劃有密切關係。因此,一個城市宜不宜居,很大程度取決於城市規劃是否合宜。
  例如日照,硏究表明,充足的日照能增進人類的愉悅感。台北市位處盆地,悶熱加上陰霾天氣,是台北市居民快樂程度較低的原因之一;位處副熱帶,卻擁有濕潤、溫暖氣候的美國東南部城市邁阿密(Miami),多次獲選美國人最愛的城市。日照充足與否除受地理緯度位置影響外,建築物之間的距離、面積、高度、座向等,均會影響居住地的日照量。因此,不少城市均有城規法例嚴控上述建築指標,期使居民獲得最大程度的舒適。因“歐案”而讓澳門居民熟知的“街道準線”,就是規範了建築物與道路之間的界限線,其制定的原意之一,就是考慮到街道的日照量,避免居民擠迫在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中。
  上期曾言,城市規劃必須“以人為本”,這句口號現在似乎無人不識,無人不說,但是否眞能體會當中理念? 比如說,我們的社會提倡“和諧共融”。因此政府的對外部門、社區公共設施及街道,皆先後設立了無障礙設施,但只要向“用家”查詢即可得知,大部分的無障礙設施其實沒有眞實地考慮他們的需要。一些無障礙洗手間,通道卻是有障礙的;社區設施雖有無障礙設計,卻只限局部區域,限制了使用者的活動範圍;筷子基區有幾所失明人士的工作場所,附近街道卻幾乎不見任何為他們設計的輔助設施。其實,只要設計或設計者使用輪椅或蒙眼一天,就可以大概知道使用者的眞正需要了!
  新城規劃正進行諮詢,社會人士先後提出了各自範疇的意見,但大多離不開“分豬肉”的心態,就連官方的宣傳廣吿也有類似的味道。事實上,這樣的諮詢模式作用有限,誰都會說增加這些設置增設那些空間之類的建議。旣然規劃已確定“宜居城市”和“生活素質”等為總體目標,那麼諮詢的方向就不能僅停留在“有甚麼”,而是以廣大居民“如何能享用”的角度出發,諮詢不同的社會階層,尤其是弱勢與低收入群體,讓新城眞正發揮提升整體居民生活素質的作用,一同向“宜居家園”的目標進發。

圖片來源:http://newsroom.cisco.com/dlls/2008/ekits/economic_city_020108.jpg
本文出處: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0-08/23/content_500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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